湖南桃源一村会计因为贪图一己私利而去侵吞老百姓的移民款。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以贪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周军(化名)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悉,2001年5月至2002年2月间,被告人周军利用担任桃源县兴隆街乡某村出纳并协助该乡移民办管理移民资金的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式,先后4次将在乡移民办领取的本村移民特困补助款、移民田土淹没补偿款、移民安置款等,30800元据为己有。
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来源: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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