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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5]406号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豆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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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的原则,对出口含税的豆粕可依照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办理退税,对出口不含税的豆粕则不予办理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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